上可渡河漢星斗。氣天諸仙成大羅。中可渡人間生靈。芸芸蒼生脫輪廻。下可渡地府幽冥。餓鬼畜生可超昇。坐禪入定古修法。時運變遷法亦遷。修德修身修功果。依然成道列仙籍。

註:

河漢—即銀河也。 氣天—上天也。 大羅—大羅天也。 芸芸一華葉,盛之意也。

譯:

上可渡銀河星宿、天上眾仙,成為大羅天仙。中可渡世間之生靈、芸芸蒼生,脫離六道輪回之苦。 下可渡陰司地府、餓鬼畜生,亦可得超昇。坐禪入定乃是古人修道之法,現在時運變遷,法亦變遷;若勤修道德,修身修功果者,亦依然可以成道而列於仙籍也。

補註:

修真錄:『今人傳道開口閉口皆普度收圓。須知普度收圓談何容易。己不能度焉能度人?己心眾生不能收圓,焉能收圓世間眾生?故欲擔當普度收圓工作者,必先收圓己心眾生,後再負起收圓世間眾生。亦云:「己心眾生不能收圓,是否可任傳道者?」可。但不得說「普度收圓」,只言「傳道感化」而已。何謂感化?感動惡人使之化善也。故感化傳道者,己心眾生不收圓也可擔任之。一為感化己身,一為感化他人。是故傳道者言必慎之,不得自欺欺人,欺世盜名也。』

六祖壇經:「心中眾生,所謂邪迷心、誑妄心、不善心、嫉妒心、惡毒心。如是等心,盡是眾生,各須自性自度,是名真度。」

最新增訂本辭海:『「欺世盜名」,謂用欺騙手法妄得虛名。』

辭海:『「河漢」,即銀河。』

辭海:『「銀河」,天文學名詞(中略),眾說紛紜(傳說不一),最近以望眼鏡窺之,方知為無數小星所成。』

辭海:『道家以「大羅」為最高之天也。』

法華經:常好「坐禪」,在於閑處,修攝其心。

六祖壇經《坐禪品、一作妙行品》:『心念不起,名為「坐」。內見自性不動,名為「禪」。』

六祖壇經《坐禪品第五》:『何名禪定?外離相為「禪」,內不亂為「定」。外若著相,內心即亂,外若離相,心即不亂。』

六祖壇經《頓漸品第八》:『長坐拘身,於理何益,生來坐不臥,死去臥不坐,元是臭骨頭,何為立功課。』

六祖壇經《般若品第二》:『迷人空心靜坐,百無所思,自稱為大。此一輩人,不可與語,為邪見故。』

惠能六祖《金剛經注》:『見性之人,自當窮究禪理。若人空心靜坐,百無所思以為究竟,即著空相,斷滅諸法。』

懷讓禪師:「禪」不關坐臥行住,佛無定相,執於坐即不達。

悟性論:不憶一切法,乃名禪定。若了此言者,行住坐臥,皆是禪定。

修真錄:

一、       將心放下其名坐,一念不生是為禪;

虎伏龍降六賊鎖,七情掃盡可稱仙。

二、           跪臥住行逢子午,鬧中取靜可參禪;

居塵不染勝枯坐,對境忘情是上仙。

修真錄:「將心放下,名曰「坐」。坐而不能放其心,不如不坐。一念不生,名曰「禪」,禪而不能止妄念,不算謂禪。」

修真錄:「將心放下曰坐。坐字兩人左右分,一為欲心如火,一為俗心如水。而一土當中立,為三性合一之功。使欲火下降,俗水逆上,非外形靜坐之坐也。世人坐破蒲團,不明坐禪真意義,到底不歸正果。坐久則身勞,既不合理,又反成病。不能坐見本性,閉目存思,皆是妄坐,死心苦坐,盡非正法也。」

修真錄:禪性真空,內如木石,不動不搖,不為七情動,不為八風(利衰毀譽稱譏苦樂)搖。外如虛空,不塞不礙,能容納萬物色像。不拒一切法,不著相,不著空,名為真空。

修真錄:「坐有三,一坐禪、二坐工、三坐靜。」

修真錄:

坐工打坐欲成仙,住世壽長算百年;

氣盡神衰六道轉,無功無果難還天。

修真錄:『居塵不染名為「禪」,對境忘情名為「定」。』

修真錄:『龍屬木,木生火,同心神之火。心若不動,龍吟雲起。龍吟者,雲起而下降,則心火降下,低心下氣,性歸寂靜則龍降。

虎屬金,金生水,同身腎之水。身如不動,虎嘯風生,虎嘯者,風生而上升,則精水逆上,對境忘情,精不妄動則虎伏。』

愚叟翁:「龍屬木」者,東方甲乙木,木色屬青,故「龍」屬木,名之曰「青龍」。

愚叟翁:「雲起而下降」者,雲起則成雨水而下降也。

愚叟翁:「虎屬金」者,西方庚辛金,金色屬白,故「虎」屬金,名之曰「白虎」。

愚叟翁:「風生而上升」者,風生水車旋轉而上升也。

佛學大辭典:「禪定」,「禪」為梵語「禪那」之略,譯曰「思惟修」,新譯曰「靜慮」。「思惟修」者,思惟所對之境,而研習之義。「靜慮」者,心體寂靜,能審慮之義。

「定」者,為梵語「三昧」之譯,心定止一境而離散動之義。即一心考物為「禪」,一境靜念為「定」也【略】。

頓悟入道要門論上曰:問:「云何為禪?云何為定?」

答:「妄念不生為禪,坐見本性為定。本性者,是汝無生心,定者對境無心,八風不能動。八風者,利衰毀譽稱譏苦樂,是名八風。若得如是定者,雖是凡夫,即入佛位。」

禪源諸詮集:禪有淺有深,階級不等,著相而修者,是為凡夫禪。著空而修者,是為小乘禪。悟徹自心本來清淨,本無煩惱,此心即佛而修者,是為大乘禪。達摩西來,惟傳此大乘禪。今講禪者,亦著相,亦著空,禪講相違,有胡越之隔。

傳燈錄:若學坐禪,禪非坐臥。若學坐佛,佛非定相。故學坐佛,即是殺佛。若執坐相,非達其理。

佛光大辭典:「殺佛」,「殺」,指破除執著。「殺佛」,意即打破對佛祖之執著。

修真錄:上士動靜皆禪,中士偏重靜坐,下士執於坐工。

禪源諸詮集《唐.宗密》:若頓悟自心,本來清淨。元無煩惱,無漏智性,本自具足,此心即佛,畢竟無異。依此而修者,是最上乘禪。亦名如來清淨禪。

修真錄:『「中」者中土也。則生真人之處也,修持不「抱中」則道難成,故云:「中土難生」。「一」者,一心無二也。修道有二心,便添種種魔障,心不專一則失先天之道,故修道若不「守一」則永難回無極天矣!』

道教大辭典:『「地獄」,謂地下陰府之牢獄,所以治人死後之罪魂也。』

佛學大辭典:『「十法界」【前九界略】地獄法界,犯五逆十惡,受寒熱叫喚苦之最下界也。』

十法界圖解:『強梁(剛暴強橫、如強盜、土匪等)、無知(貪污、奸商、劣工、神棍等)、違上、欺下(不忠、不孝、不仁、不慈等)、暴逆、亂理(如殘酷無人道、逆天行事等),地獄之心。』

修真錄:『不忠、不孝、不仁、不義,強盜、暴逆等,亦貪官污吏,亦奸商劣工,亦神棍佛棍,不行正道,死當墮地獄,處應受之罪刑。』

佛光大辭典:『「餓鬼」,六趣(六道)之一。前生造惡業,多貪欲者,死後生為餓鬼。常苦於饑渴,又作「鬼道、鬼趣、餓鬼道」。』

佛學大辭典:『「餓鬼」,常苦飢餓,由其所受果報不同,而有勝劣。有福德者,則為山林塚廟之神。下者居不淨處,不得飲食,常受刀杖之苦。』

道教大辭典:『「餓鬼道」,道家謂六道之一。「餓鬼」者,常飢虛,故名為「餓」。恐怯多畏,乃名為「鬼」,屬於三惡道。』

佛學大辭典:佛家稱「畜生」曰「旁生」。上自龍獸禽畜,下及水陸昆蟲,皆是業輪惡趣,非人天之正道,故曰「旁生」。

十法界圖解:愚癡不道,無禮敬業,橫行強作,畜生之心。

天尊喟然歎曰。時當叔季之秋。世道澆漓不堪。道德淪亡已久。三綱五常不守。四維八德難行。人心趨向不古。頹風無力挽轉。

註:

喟然—言其歎息之大也。 叔世—亂世也。 澆漓—薄也。

譯:

元始天尊歎息而言曰:當此亂世之時,世間道理已薄不堪,道德淪亡已久,世人均不守三綱五常, 所以,四維八德難以遵行,人心之走向已不如古時,衰頹之風已無力可挽回也。

補註:

白虎通義:「三綱者,何謂也?謂君臣、父子、夫婦也。君為臣綱、父為子綱、夫為妻綱。」

辭海:「五常之道;仁義禮智信也。」

五常:

天之五常:乾、元、亨、利、貞。

地之五常:坤、春、夏、秋、冬。

人之五常:仁、義、禮、智、信。

身之五常:元神、元精、元氣、元性、元情。

因而觸怒天顏。降災厄成浩劫。歲歲瘟㾮猖肆。世界干戈不息。世人三毒障深。五蘊八邪業重。如不懸崖勒馬。早日回頭是岸。一旦失去人身。萬劫難復為人。

註:

觸怒—牴犯致怒也。 瘟㾮—流行急性傳染病。即瘟疫也。 猖肆—猖狂妄行也。懸崖勒馬—喻人將踏險地,翻然而悔悟。猶策馬臨危崖,急行勒止也。

譯:

因而觸犯 上帝怒氣,降災厄而成浩劫,年年瘟疫猖狂,世界戰爭不息,而逞干戈。世人深受三毒之障礙,五蘊八邪之業重,如不懸崖勒馬,及早回頭登彼岸,一旦失去人身,則經過萬劫亦難復為人也。

須知人之生也。負陰陽之神氣。故有三魂七魄。死則神氣脫殼。三魂渺渺茫茫。七魄飄飄蕩蕩。不知何去何從。到此毫無把握。若非勤修有素。終墜落地獄矣。

註:

負—恃也。此處之用為恃也。 脫殼—脫離軀殼也。 渺渺—微遠貌也。 茫茫—廣大貌也。飄飄—飛行貌也。 蕩蕩—廣遠也。 把握—猶言掌握、自信也。

譯:

須知人之生,乃負陰陽之神氣,故有三魂與七魄。人若死亡,則其神氣脫出軀殼,三魂則渺渺茫茫,七魄則飄飄蕩蕩,不知從何而去,若到了此地步,則全無把握,若不是平素時常勤修道果,終墜落地獄矣。

補註:

辭海:『夫人身有三魂;一名胎光,太清陽和之氣也。一名爽靈,陰氣之變也。一名幽精,陰氣之雜也。又稱「生魂、覺魂,靈魂」,詳見雲笈七籤。』

辭海:『道家謂人身有七魄;一名尸狗,二名伏尸,三名雀陰,四名吞賊,五名蜚毒,六名除穢,七名臭肺,此七魄者身中之濁鬼也。,詳見雲笈七籤。』

道德經玄德章第十:『載營魄抱一。能無離乎。』言修道之士,是否能使魂魄不相離耶?魂為性,魄為命,故道家以性命雙修,使魂魄抱一無離。九皇真經云:「參道修真,煉魂捉魄。」則魂魄無離之法也。

張默先:載;如詩經中「載笑載言」的載字,和夫字的用法差不多。

內觀經:動以營身之謂魄。河上公:營魄;魂魄也。

辭海:抱一,猶言守一也。

辭海:能;勝任也。辭彙:勝任,擔任得起。

修真錄:『修道無他,唯煉魂捉魄而已。人身魂魄猶如夫婦,夫綱若振婦自順從,故捉魄必先煉魂。其煉之法;魂為性,屬木;魄為命,屬金。木為元性,人之

性一昧則神亂,元神屬火,故曰木生火。

神一亂則氣暴,元氣屬土,故曰火生土。

氣一暴則情生,元情屬金,故曰土生金。

情一生則精洩,元精屬水,故曰金生水。

精一洩則性昧,元性屬木,故曰水生木。是五行相生也。

捉魄者猶言「捉情不生」之謂也。』

仙學辭典:

『魂居左,屬木,為陽氣之神,為性。

魄居右,屬金,為陰氣之神,為命。』

由此而分善惡。天堂地獄之別。如能抱中守一。謹遵吾言而修。天堂大道宏開。回歸無極有望。

註:

抱中守一—抱集中精神,守其一真也。

譯:

由此就可分出善與惡,善者上天堂;惡者墜地獄也。如能抱中守一,謹慎遵守 天尊之所言而勤修道果,則天堂之大路宏開,而回歸無極天有所望也。

補註:

呂純陽祖師:

修心鍊性證仙真 報元守一(道家)
養性存心作聖人 執中貫一(儒家)
見性明心名曰佛 萬法皈一(佛家)
洗心移性脫污塵 默禱親一(耶教)
堅心定性天堂近 清真還一(回教)
五教先天平等心
儒道釋耶回一體
切毋彼此互爭狺

辭海:「狺;音銀,犬聲也。」

只要一念純真。地獄之門即破。魂雖散魄雖墜。人雖死體雖壞。修仙尚屬有望。宜依本經而修。則魂魄可重聚。神華與人無異。

註:

神華—精神之精華也。

譯:

只要精神統一,思念純真,地獄之門就可打破,猶言就可免去地獄也。人死後,其三魂雖然散去, 七魄雖然墜地,其人雖然已死去,其肉體雖然已壞去,但是,要修成為仙,尚屬有希望也。宜依照本「太上無極混元真經」所說的修道之法而勤修者,則其魂魄可以重再聚合,其神華與活人無異樣也。

再造善功陰德。亦可達成鬼仙。從此再接再厲。神仙亦可冀得。此乃地府修真。與人修道無異。五教均循此理。早已發揚光大。

註:

再接再厲—猛進也。 冀得—希望所得也。 發揚光大—發揮光耀也。

譯:

再行善功、造陰德,亦可以達成為鬼仙,從此再接再厲而勤修,神仙亦可以冀得也,此乃地府修真道之法,與世人修道之理無異樣也。五教(儒、道、釋、耶、回)亦均循照此理,早已發揚光大矣。

補註:

呂純陽祖師:「阿修羅」,以道家言,曰「鬼仙」。生前亦行布施,守戒律,故有天福。因瞋恚心重,黨同伐異,故無天之德。性好鬥,為神則從我者佑之,不從我者責之。乃儒家所云「鬼神」也。故孔子曰:「敬鬼神而遠之」,謂鬼神可敬而不可親也。似天非天,佛家曰「非天」。似仙非仙,道家則名之曰「鬼仙」也。

佛學大辭典:「修羅」,「阿修羅」之略。常與帝釋天戰鬥之鬼神也,見「阿修羅」條。

佛學大辭典:「阿修羅道」,六道之一,「修羅道」也。是多由「瞋、慢、疑」之三因而生,見法苑珠林。

佛學常見詞彙:「阿修羅」,華譯「非天」。因其有天之福而無天之德,似天而非天,性好鬥。

佛學大辭典:「修羅」性憍慢,執著之念強。雖被種種教化,其心不動,雖好聽善語,亦不能證悟。

辭海:按楞嚴經說:「阿修羅有天趣攝(天魔)、人趣攝、鬼趣攝、畜生趣攝之四種。而常與忉利天主戰鬥者,即天趣攝之修羅也。」

佛學大辭典:「阿修羅」嫉「佛」之說法,「佛」為諸天說四念處,「阿修羅」則說五念處,「佛」說三十七品,「阿修羅」則說三十八品。常為曲心所覆,見「止觀二之二」。

華嚴疏鈔:「天魔」(天趣攝之阿修羅),欲界第六天主,作種種之障礙,害人之修道者。

佛學大辭典:「魔王」,天魔中之王也,即欲界第六天之「他化自在天」主,彼常率眷屬,向人界為佛道之障礙。

大乘法苑義林章:「四魔」,【略】他化自在天子魔,即欲界第六天之魔王,能害人善事,故名魔。此中天子魔為本法,他三魔皆類從而稱魔也。

佛光大辭典《略記》:「阿修羅」,略稱「修羅」,為六道之一【異名多,略】,舊譯「不飲酒」,係屬於戰鬥一類之神【略】,阿修羅業因,諸經多舉出「瞋、慢、疑」等等三種生因。

十法界圖解:戒善同天,心高意忌,妒嫉鬥爭,修羅之心。

再諭諸天高真。無極南天主宰。以我此道真詮。廣布天人週知。使其認理歸真。脫離無常之業。

註:

無常—生滅變幻刹那也。

譯:

再諭示諸天神仙、無極主宰與南天主宰,以 天尊此道之真理,廣為佈告天上與人間週知,使其認識真理,修道成真,脫離無常之苦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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